近日,生态情况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联合宣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要领学 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CCER—10—001—V01)》(以下简称《要领学》),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事情,勉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自愿加入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要领学》适用于井工煤矿(不包括放弃或关闭的井工煤矿)接纳以下任意一种减排技术的项目:一是对收集的风排瓦斯进行剖析销毁,并将剖析爆发的热能加以利用,利用方法包括发电、供热或热电联产;二是对瓦斯抽采泵站输出的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与收集的风排瓦斯或空气掺混,进行剖析销毁,并将剖析爆发的热能加以利用,利用方法包括发电、供热或热电联产。
《要领学》明确,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项目界限包括煤矿低浓度瓦斯混配利用管道输送系统、风排瓦斯收集系统、配气系统、无焰氧化妆置、发电系统、供热系统,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电网中的所有发电设施和项目替代的既有或拟建供热设施。
《要领学》指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寿命期限的开始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日期。项目寿命期限的结束时间应在项目正式退役之前。项目计入期为可申请项目减排量挂号的时间期限,从项目业主申请挂号的项目减排量的爆发时间开始,最长不凌驾10年。项目计入期须在项目寿命期限规模之内。
《要领学》强调,各地方生态情况、能源等主管部分和驻地矿山宁静监察机构应勉励支持切合条件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项目积极加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并获得减排量收益。
来源:中国煤炭报